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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9 16:40

2019年,市医保局自3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和落实,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保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坚持加强医保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将法治医保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今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3次。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办公会先后5次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聘请专职法律顾问、购买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服务等法治工作议题,科学民主决策,解决工作难题。

二是加强目标管理。研究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了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使法治工作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察、年底有检查,初步形成了推进法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专门研究制定了《市医疗保障局议事与决策规则》《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市医疗保障局长办公会议事项决策清单》,明确要求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二)坚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制发程序(含合法性审核)、备案、评估与清理等内容。我局2019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合法性审核率100%,均按法定程序制发和报送备案。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专门聘请专职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参与立法研究、风险评估和防范、疑难案件处理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是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合同管理规定》,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在合同订立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合同60余件,合同合法性审核率100%。

四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建立了政策措施起草责任处室自我审查,规财处复核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要求凡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均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件涉及市场体系建设的文件均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五是认真做好法制协调工作。按要求办理市人大、市政府、省医保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反馈修改建议,全年共完成27项征求意见工作。

(三)坚持加强“放管服”改革推进“四办”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全局梳理制定“权责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无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况。

二是开展“互联网 监管”工作。接入“互联网 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形成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跟进智慧监管。

三是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取消“现金报销申请的单位证明”和“现金报销大学生学校证明”2项证明事项,确保凡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经清理我局已无证明事项。

四是加强“一门”、“一窗”、“一次”办理。目前,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8个服务窗口均能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各项经办业务,实现80%以上一窗分类受理。精简办理手续、资料和流程,落实业务受理、经办程序、受理回执、经办时效、资料装订、政策解答“六统一”的要求。

五是努力建设“一网通办”。着重抓好简化经办流程,梳理转诊转院登记核定、门诊重症资格确定、医疗费用现金报销等22项窗口经办业务,制定和网上公布了办事指南表,进一步明确办事依据、经办流程、资料类别、办理时限和经办机构地址、电话等内容,方便参保人办理相关业务。推出网上办理医疗机构新增申请、参保人员就近在社保经办机构全市通办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统一《武汉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报表》和一次性告知书标准格式等措施。

(四)坚持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并编制清单,通过云平台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市医保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清单》。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三张清单”。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及时开展执法证补换证工作,申请新增办证29人,换证21人。举办了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法律知识培训班等专题培训,以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用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按时通报信访情况,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无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三是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按时通报信访情况,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无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主办20件、会办24件已全部办复,满意度95%以上。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无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

(五)坚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领导班子通过集中研讨、全局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最新会议精神等。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

二是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举办2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专题报告会,举办全市医保系统《社会保险法》学习宣贯专题报告会等法治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计划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医保政策进社区”普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加强媒体宣传工作,在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医保政务微博、微信、湖北之声、湖北普法、武汉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

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组织全局开展或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第十六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类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2019年法治医保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毕竟我局刚刚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面临着医疗保障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信息化基础薄弱等问题。

三、2020年工作思路

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坚持法治工作组织领导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到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项规定等要求,落实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的要求,从人员、经费、机制等方面落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积极推动医保立法和政策制定

收集、分类和整理医疗保障领域及关联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湖北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国家、省级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并汇编成册。对市本级医疗保障相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制修订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府规章修订工作,严格规范落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医保建设

推动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我局行政执法的权责内容,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三张清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大医保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加大学法用法力度,提高医保系统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通过制作医保法制宣传视频、开发医保普法小程序、拓宽医保普法宣传传播平台等方式,全面提升武汉法治医保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增强全社会对法治医保观念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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